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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离婚新闻
发表日期: 2012-02-26 16:51:12 阅读次数: 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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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认识几天就结婚,一次吵架就分手。这种“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于年轻人群体中,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现象。

  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数字,2010年,济南市民政部门共办理了11715件离婚手续,平均每天32对夫妻分手。其中,尤其以年轻人“闪离”最为引人关注。“闪离”和“闪婚”现象,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

  是什么原因导致年轻人“闪婚”、“闪离”?这一现象折射出年轻人怎样的婚姻观?这一现象对社会又会有哪些影响?

  “闪离”跟着感觉走

  不久前,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让法官十分吃惊:赵亮和女友王香认识了仅仅3天,就去登记结婚了。上午登记,连双方父母都还不知道,下午两个人就开始商量起怎么筹办婚礼。一个认为婚礼应该办得风风光光,不能让别人小瞧了。另一个认为,只要自己高兴就行,办得场面太大累心。还有一些婚礼具体细节,两人也无法达成一致。两个年轻人谁也不肯让步,最后两个人一致同意:离婚。有关问题协商不成,协议离婚未果,最后双双来到了法院。

  法官耐心地给两人讲婚姻的意义,劝导两人珍惜婚姻,不要这么草率离婚。可两人的态度十分坚决,一定要离婚。法官问他们为何“闪婚”又“闪离”?两人的回答倒很一致:“没有什么原因,跟着感觉走呗。”这让审案法官大吃一惊。

  历城区22岁的王刚认识了河北22岁的女孩李燕后,双方一见钟情,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如胶似漆地交往了四个多月后,双方就谈婚论嫁。于是,二人及其家长开始筹办婚礼,王刚一家喜气洋洋地四处送请帖,希望婚礼办得热热闹闹。谁知,结婚仪式前三天,李燕因琐事生气,突然失踪。只有在影视剧中才能看到的这一幕,在真实生活中竟然更加离奇地上演了。最后,王刚诉至法院,李燕也没有到庭应诉,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通过对大量离婚案件的分析,历下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戚文波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年轻人的婚姻观念大大改变。有些年轻人没有把婚姻当成严肃的事情,甚至觉得结婚是为了“好玩”。婚前交往时间短,感情基础很薄弱甚至互相并不了解,就草率地结婚;婚后一旦出现矛盾,对婚姻又极不珍惜,草率离婚。

  审理过数百起离婚案件的历下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炳金,从另一个视角审视“闪离”:独生子女特别是“80后”的年轻人,从小就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个性张扬,缺乏宽容和忍让心,容易因为琐事争执。这是“80后”婚姻不稳的软肋。很多年轻人“闪离”,是因为不能容忍对方的缺点。特别是一些受家长娇惯的独生子女,任着自己的性子来,不会和爱人相处,发生矛盾后不会自我调适和互谅互让,导致双方矛盾增多,最终变得不可调和。

  家长干涉也是推手

  省城的徐蓉嫁了外地留济的陈华。有一天早上,陈华在路上发现徐蓉与一名陌生男子走在一起,而且靠得很近。陈华妒火中烧,不问青红皂白,追上去冲徐蓉就是两个耳光。结果事后发现这是个误会,那男子是徐蓉的同事,上班赶巧两人走到一起了。陈华得知真相后,十分后悔,再三给徐蓉赔礼道歉。

  这个误会本来已经消除得差不多了,徐蓉原谅了陈华。几天后,徐蓉回娘家,顺便把这事告诉了父母。她的母亲一听,立刻火冒三丈,宝贝女儿哪受过这等委屈?摸起电话就把女婿骂了个狗血喷头。陈华感到自己已经诚心道歉,怎么还要问罪?双方争执不下,谁都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最后,一场误会引发一场婚姻危机。双方最终闹起离婚,走进法院分割财产。

  历下区法院民三庭法官谭树杰介绍说,根据统计,年轻人离婚特别是婚期不足一年的“闪离”,绝大多数后面都有家长的影响。这些离婚案件,开庭时几乎全是父母双方陪同全程参与案件中。一些案件本来孩子准备和好了,但由于双方父母过分干涉,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意见分歧多,导致矛盾升级无法调解,最终只能离婚。甚至还有的案件,只因为朋友说“你对象气质太差”,当事人就要离婚。

  谭树杰认为,父母心疼自己的孩子,生怕孩子受委屈,这无可厚非。但一方或者双方家长过分介入孩子的婚姻生活,以自己的标准要求孩子,往往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婚姻生活。特别是对一些事情动辄“上纲上线”,把事情复杂化,无形中将子女的婚姻逼上绝路,客观上成为离婚官司的“推手”。

  引发的观点碰撞

  戚文波分析说,导致“闪婚”、“闪离”现象,除了主观上年轻人的观念开放、自我管理能力差和外界干预外,从客观上说,和现在整个社会的婚姻观念有关。过去,大家感觉离婚是十分不光彩的事情,而眼下社会对离婚持更加宽容的态度。再者,与此相一致的是,离婚的程序也大大简化。以前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或是要通过单位开介绍信,或是由当事人先提出申请,需要一个时间段。如今,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介绍信,20分钟就能搞定。

  对于“闪婚”、“闪离”现象,市民小韩认为:这和现代开放的婚姻观念有关,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青年进步的婚姻观,是一种社会进步,不能一味否定。她介绍说,自己的一个朋友就是“闪婚”的,过了两年多了,感情仍然很好。而有个朋友是经过漫长的爱情长跑才进入婚姻的殿堂,可是感情并不比“闪婚”的好。当然,“闪离”就更正常了,没有感情了还凑合什么呢?

  在媒体工作的小曲则认为,这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不负责,缺乏责任感的典型表现”。这样做的话,将来一旦后悔,不仅给自己带来伤害,也给家庭带来麻烦,对别人也是一种伤害。

  “把‘闪婚’‘闪离’当成时尚,我感觉不恰当。因为婚姻毕竟不是游戏,要牵扯到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两个家庭。”李炳金认为,婚姻自由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把婚姻当成可有可无或者十分随便,则需要反思。如果婚姻像交个朋友那么简单,不但会亵渎自己美好的感情,而且也会给整个社会婚姻秩序带来混乱。(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吴允波本报通讯员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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