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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的柳州男子叶某未曾和妻子离婚,却与另一女子阿丽同居十多年并生育女儿,形成事实婚姻。原配阿云一怒之下将叶某和阿丽告上法庭,追究二人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日前,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1979年5月25日,家住柳州市鱼峰区的叶某与阿云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三个子女。小儿子出生后,叶某便经常在外居住。后来,叶某认识了湖北来柳务工的女子阿丽,两人渐渐有了感情,并开始同居。2001年,阿丽生下一女儿,二人俨然如夫妻一般。2003年4月,叶某与阿丽迁入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某小区一套新房。在社区居民登记表中,叶某在“与户主关系”一栏中,称他是“户主”阿丽的丈夫。
由于叶某长期离家,3个儿女均由阿云辛苦抚养长大。叶某与阿丽长期生活在一起,并生育一女儿,阿云一直蒙在鼓里。2012年10月,发现丈夫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私自使用,阿云通过调查,发现丈夫在外与阿丽疑形成事实婚姻。今年4月,阿云一纸诉状将叶某与阿丽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处二人重婚。
日前,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阿云称,叶某和阿丽现在所居住的北雀路某小区房屋系叶某用拆迁补偿款支付购买,拆迁补偿款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要求阿丽将该房屋归还叶某和她,以便她和叶某离婚时合法分割财产。
而叶某和阿丽在法庭上均承认重婚,但二人均表示,北雀路住房的购房款为阿丽自己做生意所赚,并非叶某与阿云的拆迁补偿款。阿丽称,她之前也一直误认为叶某是单身,后来才发现原来叶某还未离婚,两人甚至还为此多次吵架,但是为了年幼的女儿,她还是隐忍下来。之后她也要求叶某和阿云去办理离婚再和她结婚,但是叶某一直没有动静。叶某坦言,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他认为自己与阿云自1993年起分开这么长时间,婚姻会自动解除,所以之前一直没有考虑去办离婚手续。法庭上,法官未作出判决,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