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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父再婚,儿子生气拒不赡养,老父为此与儿子对簿公堂。日前,江西峡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支持老人要求其子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的诉请。
现年64岁的鳏寡老人陈建国退休后,常年患有支气管炎等病症,每月虽可领取千余元的退休金,但因治病花费过多生活较为拮据。2007年,待唯一亲人即儿子陈星成家后,陈建国再婚,日常开支随之增加,退休金足襟见肘。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要求其子陈星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但儿子对老父再婚之事非常反感,拒绝了老人的要求。经调解无果,2014年7月8日,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