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分 类 导 航
【新法速递】
┝ 新法速递
【离婚纠纷】
┝ 离婚纠纷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合同事务】
┝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离婚纠纷案例】
┝ 离婚纠纷案例
【遗产继承案例】
┝ 遗产继承案例
【交通事故案例】
┝ 交通事故案例
【合同事务案例】
┝ 合同事务案例
【债权债务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劳动纠纷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专题
    热 点 点 击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淄博市司法鉴定所地址电话
 青岛市司法鉴定所地址电话
 济南市各级工商部门的地址、电话
 济南市司法鉴定所的地址电话
 济南市公证处地址电话
 聊城市司法鉴定所地址、电话
 如何才能尽快离婚?
 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在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会议纪要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离婚纠纷离婚纠纷 → 未成年人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其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未成年人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其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安业律师 发表日期: 2014-07-21 10:30:02 
分享到:

[案情]

  张甲13岁,系张乙与李某婚生子,二人离婚后都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张甲只能随外祖母吴某生活。现吴某年老体弱,无力负担张甲各项费用,故以张甲的名义起诉张乙、李某给付抚养费。

  [分歧]

  该案中,张甲的法定代理人应如何确定?法院认为:本案中外祖母已实际负责原告的生活起居,其作为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亲属,同样具有身份上的特殊关系,且已成为实际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应由其作为法定代理人。

  [评析]

  本案中,张乙与李某系张甲的亲生父母,二人虽已离婚多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人仍系张甲的监护人无疑。而实际情况是,二人都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是外祖母吴某负责张甲的生活费用,现外祖母无力承担,只能以张甲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张乙、李某给付抚养费。

  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护人才能作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本案若机械地适用该规定,那么张甲的父母将身兼原告、被告双重身份,违背了当事人对抗这一基本诉讼法理,而且有可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与设立监护制度的初衷相背离。显然,在子女诉请父母给付抚养费时,父母是不能作为法定代理人的。

  那么如何确定法定代理人,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张甲的利益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因为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亲属与监护人一样具有身份上的特殊关系,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替补”为监护人,由此也符合监护制度以被监护人利益为第一位的基本原则。具体到本案中,张甲的外祖母吴某具有监护资格,并一直承担着监护职责,已成为实际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且已代为起诉,因此,法院可直接指定吴某为张甲的法定代理人。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专业律师、济南离婚纠纷律师、济南专业离婚律师、济南专业律师服务网、电话:15069186571   搜微信号:jinanlvshi365或济南律师安业加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外祖母作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并不是取消了张甲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因为取消监护人资格,需要由相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处理,本案中并无相关人员提出该项申请。这样做仅是为了诉讼的进行和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权宜之法。张甲之父母仍然是其法定监护人, 仍应尽监护之责。

——此文由济南离婚律师(www.0531lawyers.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济南律师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协议离婚后纠纷再起 前妻上法庭维权益
下一篇:女子与婆婆争吵怒称儿子非丈夫亲生 不料一语成真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 济南离婚律师网-安业律师 所有
总部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4号天建写字楼四楼 历城分部:济南市华能路蓝调国际北门
手机:15069186571、18615575668、QQ 738174645邮箱:anyelvshi@163.com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