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了母亲5.6万元却迟迟不见归还,饱受病痛折磨的母亲最后将儿子告上法庭,追讨欠款。近日,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作出判决,儿子要返还母亲的5.6万元。
3月24日,柳南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母亲讲述了起诉的缘由,2013年3月,她和儿子曾经因债务及赡养费的问题找过派出所调解。当时在民警调解下,两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第三点内容是:儿子要负责偿还欠母亲的5.6万元债务。母子都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下手印。事后,她多次催促儿子还钱,但是儿子置之不理。她体弱多病,每月看病吃药就要花费1000多元,儿子迟迟不还钱,她都无钱看病了,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
在庭上,儿子却认为,派出所民警所做的调解协议没有反映出他和母亲的债权债务关系,当时去派出所调解是为了尽做孩子的义务,如果作为金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他不同意还钱。
很快,法院对此案做了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儿子欠母亲5.6万元,有双方在派出所签字的调解协议书为证,这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予以支持。至于儿子辩称双方没有金钱债务关系,但却没有提交相关的证据。因此,法院判决,儿子应该偿还欠母亲的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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