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家住南京六合区雄州街道的徐先生报警称,他的妻子在半个月前加班回家的途中摔伤了,花了5000元费用,他们去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时却吃了“闭门羹”。调解中得知,徐先生妻子回家属骑车跌倒,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最终单位出于同情承担了一半费用。
据了解,半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徐先生的妻子加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因光线昏暗,车轮碾轧到路牙上导致跌倒。当时就站不起来,勉强回到家里也不敢坐,半蹲弯腰和起身就疼。后来,家人送她住进了医院。事发第二天,徐先生来到妻子单位向领导请假并提出工伤补偿,当时领导承诺等她把伤养好了再说。半个月后,徐先生的妻子出院向工厂申请工伤赔偿时,工厂却以不是在工作地点受伤为由拒绝。事后,徐先生陪着妻子多次找工厂的时候,工厂都大门紧闭。
最后,交警出面联系厂方负责人进行调解,厂方负责人的理由是,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属工伤,可徐先生的妻子是回家途中骑车不注意摔伤的,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不算工伤。随后,在双方的调解中得知徐先生一家条件并不富裕,厂方出于同情愿意承担一半治疗费用。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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